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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法落地半年,格蘭仕控訴天貓“二選一” 傳播分析報告

時間:2019-07-02

電商法落地半年,格蘭仕控訴天貓“二選一”傳播分析報告

《電子商務法》自今年1月出臺已正式實施滿半年,新規的落實情況效果引人關注。“618大促”前夕,格蘭仕在其官微發布聲明,就其核心店鋪及產品在天貓平臺上的搜索異常進行維權,稱自格蘭仕528日拜訪拼多多以來,天貓通過技術手段對格蘭仕核心店鋪進行技術干擾,致使其在618期間銷量大減、損失嚴重,引發全網對電商平臺“二選一”潛規則的討論。6月20日,市場監督管理局、發改委、工信部等8部門聯合印發通知,將于6月至11月聯合展開2019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此通知也被解讀為官方對格蘭仕公開抨擊天貓“二選一”的回應。

一、事件傳播綜述


                                              圖1 格蘭仕控訴天貓“二選一”事件傳播走勢

6月17-19日,格蘭仕3天連發7封聲明、2個視頻,稱“格蘭仕在天貓的搜索陸續出現異常”“請天貓高層站出來說話”引發關注,相關傳播熱度于17日當天到達峰值。620日,市場監管總局、發改委、工信部等8部門聯合啟動“網劍行動”,嚴查電商平臺“二選一”“刷單”等違法行為,助推該事件在20日、21日始終保持著較高的熱度;隨后相關傳播熱度逐漸降溫。

圖2 格蘭仕控訴天貓“二選一”相關信息詞頻分析圖

通過詞頻分析可知,“異常”“下滑”“不公平待遇”“嚴重影響”“違規操作”“舉報”等成為此次事件的高頻熱詞,表明格蘭仕公開抨擊天貓聲明中提及的“搜索異常,從而導致銷量下滑的問題”在輿論場上的傳播力度較高;“弱勢群體”“壟斷”“違規”則表明格蘭仕在該事件中相對天貓的“弱勢”地位被廣泛認可。

3 格蘭仕控訴天貓“二選一”情感評價分布圖

通過事件的情感評價分布可知,輿論總體負面評價占比55%,多數觀點認為天貓做法涉嫌壟斷,并抨擊其“二選一”的做法損害電商市場健康發展。正面和中性的評價占比45%,一方面部分輿論對該事件持觀望的態度,等待監管部門對事件進行定奪,也有少數輿論從天貓立場出發,認為在“流量為王”的時代,天貓從自身商業利益出發無可厚非。


4 格蘭仕控訴天貓“二選一”相關傳播媒體類型分布圖

監測周期內(616日至27日),網上與該事件有關的信息3.58萬條,其中微博討論1.65萬條,新聞客戶端報道近萬篇,微信公眾號文章2千余篇,新聞報道1300余篇,論壇討論近2千條;微博成為該事件討論的主要平臺,占比46%,話題#格蘭仕聲明#登上熱搜,閱讀量高達796.8萬;新聞客戶端、論壇等對事件的傳播擴散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1 格蘭仕控訴天貓“二選一”熱門新聞報道

      二、事件發展態勢

通過分析事件的熱門文章報道可知,來源于證券時報的《“618”演變為“貓狗拼”三國殺 擂臺底下暗流洶涌》傳播次數達到122次,位居第一。該文章聚焦“618”期間電商行業競爭狀況,直指“618”成為天貓、京東、拼多多三大電商巨頭搶奪客戶和訂單的競技場,格蘭仕發布聲明硬懟天貓是電商平臺競爭白熱化的折射。此外,《天貓回應“搜索格蘭仕異常”:在App上搜索顯示正常》等文章則對該事件的進展情況進行梳理,并將矛頭指向電商“二選一”規則,指出盡管今年1月份的《電商法》對電商平臺“二選一”問題作了規范,但“一些軟性的手段依然處于灰色地帶”。

6月17日,格蘭仕在官微發布《關于格蘭仕在天貓平臺出現搜索異常的聲明》稱,自今年528日格蘭仕拜訪拼多多以來,格蘭仕在天貓平臺的搜索端陸續出現異常,導致正常銷售遭遇嚴重影響。發現異常后,格蘭仕通過各種方式與天貓溝通,但異常問題至今未得到解決。該聲明發布后迅速引發網絡熱議,相關微博在被轉發2800余次,微博跟評3600余次,對微博網友的傳播量達23.76萬人。隨后,財經網、北京商報、新浪網、搜狐網、騰訊網、IT之家、深藍財經等媒體網站紛紛對該聲明進行報道。

5 格蘭仕首次發布的聲明及微博傳播態勢

隨后不久,拼多多的聯合創始人達達在朋友圈轉發了格蘭仕的上述聲明,并發表評論稱:“這是電子商務法頒布實施以來,第一家公開站出來對電商行業‘二選一’現象說不的企業。這是一家三觀奇正、有勇氣、有自信、有眼光、有信念,值得尊敬的企業。”有輿論認為該條朋友圈證明在抨擊天貓“二選一”問題上,拼多多已與格力站在了同一陣營。隨后,《格蘭仕倒在城鄉結合部》《格蘭仕喊“二選一”,是在演拼多多的劇本》《格蘭仕所謂21就是拼多多設下的圈套》《格蘭仕“反抗天貓”的背后是拼多多優勢的體現》《格蘭仕撕天貓:送給拼多多的嫁妝?》等評論性文章陸續出現。

6 格蘭仕首次發布的聲明及微博傳播態勢》

6月17日下午,天貓的相關負責人就此回應,在APP上搜索“格蘭仕”顯示都是正常的。中國網、騰訊新聞、新浪網、網易等媒體隨即發布《618前夕格蘭仕發聲明斥責天貓 天貓回應:APP搜索顯示正常》的相關報道。

7 格蘭仕發布的第二封聲明

8格蘭仕發布的首個視頻

6月1719時,格蘭仕官方再發聲明《請天貓高層站出來說話》,呼吁天貓高層站出來說話,“正如我方之前所認為的,這種反復至少是天貓業務層的不作為所導致的”。隨后,又發布小視頻,再次要求天貓高層出面回應此事。中國新聞網、財經網、法制日報、鳳凰網財經、新浪財經等官微紛紛對該事件進行報道,中國網、人民網、澎湃新聞等主流媒體也發布報道關注此事。

9“格蘭仕硬懟天貓”進行報道

6月17日晚間,微博“@路飛加油鴨”發布視頻稱,天貓對其進行屏蔽,致使店鋪損失慘重,獲得大量轉發,助推輿情高漲。格蘭仕官微于18日凌晨也對該官微進行了轉發。

6月18日白天,有關該事件的各類評論出現,如中國網發布的《格蘭仕憤而“道歉”為哪樁》、中國經濟網發布的《618大戰前格蘭仕“開撕”天貓:店大不能欺客》、華聲在線發布的《“戰火”連連,618電商大促撲朔迷離》、北京時間發布的《電商618大戰:拼非主流產品 引小鎮青年狂歡》等。

10 格蘭仕18日的聲明和視頻

6月1817時,格蘭仕官方第三次發布聲明《別玩陰的》,稱希望天貓公開對話,希望天貓與其聯系,“呼吁天貓業務高層介入,使天貓重回正確軌道。”61822時,格蘭仕官方第四次發布聲明《格蘭仕消失了嗎》,并第二次發布視頻予以舉證。

6月19日上午,格蘭仕在其官微發布圖片“格蘭仕天貓搜索異常事件”,下午14時,又發布格蘭仕店鋪“618”期間店鋪銷量遭遇大面積下跌,對天貓的“打壓”進一步進行舉證。隨后,格蘭仕再連發三篇公開聲明,分別題為《請加入正義的一方》《正告水軍》《請天貓高層聽聽真實的聲音》,在繼續呼吁天貓管理層出面對話的同時,格蘭仕在《請天貓高層聽聽真實的聲音》一文中還提及,決定在微信上建一個專門的群,“一是對外發布消息,二是聽取各方意見,三是聚焦遭遇與格蘭仕有同樣不公平待遇的商家。”

中國新聞網就此事件發起投票,引發大量網民參與。有1.9萬名網民參與的投票結果顯示,43.6%的網民支持格蘭仕,39%的網民投票支持天貓,17%的網民持中立態度,誰都不支持。

11 中國新聞網針對“格蘭仕硬懟天貓”發起投票

6月20日下午,格蘭仕針對該事件再次發博,并“@”天貓官微稱,搜索端異常至今未解決,且抨擊天貓在格蘭仕發布的聲明下面雇傭水軍團隊,企圖引導輿論,弱化天貓“二選一”的錯誤做法。隨后,格蘭仕發布第8封聲明《另有隱情,還是膽大包天?》,將天貓定義為“霸權平臺”,稱“平臺二選一,不是僅針對一兩個品牌,而是面對大多數中小企業和廣大消費者的欺凌,不僅不能充分反映市場機制下的供給和需求,還嚴重侵害企業的自主經營權和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權。”輿論場上有關“二選一”的各種報道和評論層出不窮。

12 格蘭仕發布的第8封聲明

6月20日,市場監督管理局、發改委、工信部等8部門聯合印發通知,將于6月至11月聯合展開2019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此通知也被解讀為官方對格蘭仕公開聲討天貓的回應。

隨后,網上出現各類力挺格蘭仕或天貓的各種聲音集中出現。如為格蘭仕搖旗吶喊,揭露天貓在公關應對此事件時,采用大量水軍團隊企圖誤導輿論。在智電網發布的《包庇與雇傭!天貓“海軍”對格蘭仕僅是障眼法?》,稱“天貓沒有對此事做出任何回應,網上卻出現大批疑似‘天貓海軍’,為天貓狡辯”,報道進一步稱,“此次天貓的不回應,更是讓人們不由的先要坐實這一猜想:淘寶不僅自己“包庇”,其“雇傭”的水軍也開始推波助瀾,將輿論引導至另一個方向,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也有輿論為格蘭仕公開控訴天貓的勇氣稱贊,如《天貓忘了“初心”》文章稱,“格蘭仕在和天貓的對峙中,明知自己不足以和對方抗衡,卻也不愿意做“沉默的大多數”,要奮起一搏。這就是格蘭仕的勇氣所在。為格蘭仕的勇氣鼓掌。不管它是蓄意的碰瓷還是真的為了和霸權抗爭。因為它確實遭遇了不公平的對待。”

13智電網文章中發布的疑似天貓雇傭“水軍”的證據

此外,也有站在天貓一方指責格蘭仕此舉是“碰瓷”行為,更有評論將矛頭指向拼多多,認為拼多多是事件背后的最大受益者,如文章《格蘭仕撕天貓:送給拼多多的嫁妝?》認為,能夠逼得天貓使出“搜索限流”這樣上不了臺面的殺招對付格蘭仕,拼多多在一旁的煽風點火或許也是一大誘因。對于天貓,少了一家格蘭仕,對于總體的成交量不會有肉眼可見的影響。對于拼多多,多了一家格蘭仕,卻能夠豎起一面反對“二選一”的先進旗幟。而作為“二選一”火藥桶的引爆點,格蘭仕又能從中得到什么呢,拼多多巨大的下沉市場增量當然是最重要的砝碼。

14 經濟日報刊登《嚴查電商平臺“二選一”“刷單”等違法行為》

6月23日,經濟日報發布《嚴查電商平臺“二選一”“刷單”等違法行為》,報道強調,市場監管總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網信辦、郵政局等8部門決定于6月至11月聯合開展2019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代號“網劍行動”,嚴厲打擊網絡市場突出問題,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提升網絡商品和服務質量,促進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隨后,中國政府網、央視網、人民網、中國青年網等媒體接連轉發該篇報道。

6月25日,工人日報發表《禁止電商“二選一”,監管須當好吹哨人》,文章指出八部委聯合印發文件,嚴厲打擊網絡市場突出問題的“網劍行動”很有必要,能對電商亂象起到很好的整治作用,但同時仍需對監管體系進行進一步細化,完善相應管理機制。

6·18”大戰雖已結束,但針對“二選一”的各類討論仍充斥著輿論場,如《冷靜看待格蘭仕天貓搜索異常事件 警惕二選一摧毀制造業價值》《反思格蘭仕天貓事件:平衡廠商關系 打造私域流量》等評論已從單純的“二選一”話題逐漸引向制造業發展、品牌自強打造私域流量等話題。

三、輿論觀點

(一)媒體、專家觀點

1.“二選一”的壟斷普遍存在,電商平臺借軟性手段鉆法律漏洞

長城網:平臺動輒逼迫企業“二選一”,實質是一種基于壟斷地位的要挾,不僅會損害競爭對手的利益,也會損害消費者的選擇權,還會導致市場整體萎縮,從而讓生意都難做起來。

工人日報:平臺為控制品牌,由直裸裸地“斷網逐出”變為通過向商家收取各種費用,限制結賬方式、促銷模式,采取搜索降權、流量劫持、數據接口減少等多種手段,迫使商家遵從。

中國消費者報:一方面,平臺方不會承認強迫商家“二選一”。另一方面,商家怕得罪平臺,不敢發聲。有品牌企業內部人士透露,官方文件上永遠都不會說“二選一”,只是要求商品價格有全網最低價保障與申報活動資源銷售目標相匹配的商品庫存。

趙占領律師:《電子商務法》實施后,天貓仍然要求商家“21”,主要原因可能是違法成本不是很高,最多被處以200萬元罰款,這可能遠低于通過“21”所獲得的收益。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盡管相關法律體系很完備,但類似“21”的競爭行為,一直未有明確行政處罰或司法判決案例,核心難點是取證難。電商平臺強令商家“21”肯定屬于違法,但處于弱勢地位的商家往往囿于平臺的強勢地位不敢發聲,而被排斥的其他平臺又礙于各種因素不便請求行政或司法機關介入調查。

2.“二選一”的行為是不合法亦不合理的商業安排,同時侵犯了消費者的利益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麻策:“二選一”的本質是為了爭奪稀缺的優質商家資源,并試圖擠壓競爭對手平臺的商業空間,最終迫使消費者轉向商家生態更為豐富的電商平臺。

家電行業資深觀察者梁振鵬:要求入駐的品牌商在電商促銷活動中“二選一”的做法,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更加有違企業社會責任感。

濟南日報:“二選一”是個多輸的選擇。這不僅影響商家正常的經營行為,而且商家屈服于這種惡性競爭所產生的銷售量損失,還是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法制日報:想搜索的東西不給結果,想享受的實惠不給機會,“二選一”不僅傷害了商家利益,也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

ZAKER“電商新知”:從消費者角度看,“二選一”一方面使得消費者買東西的選擇空間變小、比較范圍也變小,挑選心儀產品的過程也變得復雜多了,需要下載不同的電商 App, 然后在不同的電商平臺進行篩選比較。另一方面商家被壟斷在一個平臺上,減少了多平臺競爭給消費者帶來更多的折扣。

3.“二選一”屬于正常商業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可幫助消費者、品牌節省成本

IT自媒體“非常在線”:電商巨頭開出“二選一”的條件并非沒有正確的初衷,比如避免了消費者在不同平臺間比價,避免了不同平臺的不同服務標準,避免了商品分散在不同平臺所導致的營銷、運營和物流成本…….平臺和商家之間的話語權從來都不是絕對公平的,過去不是,未來也不會,即使有再多的法律條款來約束,在電商平臺的“危機感”面前都將失去效力。

老高電商俱樂部創始人王勇軍:平臺都希望有獨家優勢,最低價、首發等噱頭都很正常。平臺跟品牌都是協約式合作,品牌給多大支持,平臺就給多大流量。從去年的業績來看,格蘭仕選擇下沉也是明智之舉,但“跟阿里巴巴合作十年,普通人是不會這么做的(跟競爭對手高調達成戰略合作)”。

4.格蘭仕公開抨擊是策略失誤,對根除“二選一”作用不大

艾瑞網:格蘭仕硬剛平臺的做法確實有效,但對于根除”二選一”的作用卻沒有想象中的大。未來電商平臺會在態度有所軟化,更加謹慎,但不會因此放棄“二選一”的立場。少數大品牌或有足夠實力效仿格蘭仕的做法,但對于廣大中小品牌來說,盡量維護好與平臺的關系更加現實得多。

“虎嗅App”微信公眾號:整個事件并沒有明顯的受益者,格蘭仕未能領會三角博奕的精髓,落入了著名的楚懷王陷阱,并且錯判形勢,選擇拼多多低價走量模式的意義有限。

家電行業資深分析人士劉步塵:格蘭仕此次對抗天貓可謂一次失敗的操作,不僅沒能在618期間實現預期的銷售,反而有進一步加劇品牌邊緣化之憂,格蘭仕可以和拼多多合作,但不應高調宣傳,不應刺激天貓、京東等平臺的神經。

楊寶春律師:平臺內經營者應當綜合運用行政投訴與民事訴訟兩個武器,通過行政投訴迅速制止電商平臺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并通過市場監督管理局的主動調查獲取電商平臺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證據,為提起訴訟做好證據準備,然后通過向法院起訴挽回因電商平臺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而遭受的損失。發聲明、口水戰等方式除了可以博取同情外,不能實質性解決問題,反而可能淪為電商平臺之間相互攻訐的棋子。如果以不恰當的方式發布聲明,還可能被電商平臺以侵犯名譽權起訴。

5.家電零售格局發生巨大變化,電商平臺市場多元化競爭呈現白熱化的趨勢

北京商報:格蘭仕叫板天貓也再度引發了業內對家電渠道變革的關注,在家電企業多元化的向線上擴充渠道的同時,家電零售格局近年來也在發生著巨大變化。

產業觀察家許意強:近年來,一大批家電企業擁抱京東、天貓的背后,不是要擁抱線上電商,而是擁抱一種在互聯網時代更為高效的零售分銷模式,這才是最近幾年來家電企業推動零售渠道變革的核心目標,而擁抱線上電商只是手段之一,并非唯一路徑。

上海財經大學教授勞幗齡:往年的“貓狗大戰”,今年變成了“貓拼狗”,這種變化代表了新的電商平臺的崛起,也代表了電商市場多元競爭的白熱化。

6.寄希望“網劍行動”紓解網絡市場亂局,凈化市場環境

紅辣椒評論:只有充分落實電商法、確保其不缺位,讓違法者付出應有的法律代價,才可能有效改變“二選一”現象屢禁不絕的局面,也才可能充分維護捍衛電商法本身的生命力和權威,所謂“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

東方網:電子商務和網絡市場的沉疴、頑癥必須下“猛藥”來治,這就需要這些職能部門敢于“亮劍”、善于“亮劍”,要聯手“亮劍”、長久“亮劍”。只有保持長期整治的高壓態勢和嚴厲懲罰的震懾威力,才能紓解網絡市場的亂局難題,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提升網絡商品和服務質量,促進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

(二)網民觀點

1.多數網民譴責天貓涉嫌壟斷,認為互聯網龍頭企業壟斷市場現象普遍存在,嚴重損害了市場的健康發展

@三不-先生:平臺壟斷比品牌壟斷可怕,品牌壟斷主要靠服務或低價,平臺壟斷就有此路是我開的意思。

@MYGOING1976:阿里騰訊目前已經成為國內新興的金融壟斷資本家族,跨行業控股公司不下上百家,這一點值得關注和警惕。

2.少數網民認為格蘭仕公開抨擊天貓的做法涉嫌惡意炒作

@曉曉超級后援會會長:格蘭仕肆意炒作,就像小孩撒潑一樣,你完全可以起訴,你不是有證據嗎?你不是委屈嘛?你直接去把天貓店關了,在拼多多上架,然后超低價大酬賓不妥了,吃相真難看,天天引導網民的輿論導向。

@Vonnee:必須支持天貓!!簽了合同讓你排名第一么?這個行業比格蘭仕財大氣粗的品牌多的是,做為全球第一大的電商憑啥給你臉?那么委屈直接退出天貓去拼多多就是了,在這里博同情有意思么。

@超級車迷-吳旭:碰瓷營銷啊。

3.呼吁建立完善的監管機制,進一步加強監管

@Mindegate:平臺就是這樣一步一步的走向山大王,到了出臺法律限制電商發展的時候了。

@道那海棠依舊:真正一家獨大的時候往往就是市場經濟病態化最嚴重的時候,也許有關部門應該介入了。每一個公民都有選擇的權利去維護我們的利益,而不是被人暗地里安排得明明白白。

4.建言企業推動電子商務去中心化,打造私域流量

@頭皮醬:看來要電子商務去中心化了。

@木者浪人老朱:格蘭仕618期間,在天貓的6大核心店遭遇到滑鐵盧,單店銷售比去年同期下滑89%,也給企業敲響了一個警鐘,企業一定要象小米一樣打造企業的私域流量池,企業不能把主要的銷售渠壓到第三方平臺,所以企業建立自己的私城流量是非常重要。

5.對“網劍行動”普遍表示支持,呼吁加大對電商平臺違法違規行為打擊力度

@鄒立軍40845:要想中國制造唱響世界,唯有滅了假貨!八部門請用招狠一點!懲不足,難毖后,從N種相同事件已經可以看出端倪,毋須再留情。

@N海邊漫步者N:針對一直以來鉆空子售假的網絡平臺,尤其是“嘴上喊打”,實際縱容的違法行為,八部委零容忍,絕不姑息!

四、事件點評

1.電商平臺“二選一”潛規則危害市場健康發展,挑戰電商法權威

平臺打架,品牌遭殃。“二選一”的壟斷現象在各個行業中均被曝光過,如此前騰訊與360的“3Q大戰”,外賣行業的美團與餓了么、出行行業的滴滴和滴答等均被曝光“二選一”問題。“二選一”這種競爭方式成為常態,必將出現大批的效仿者,不僅是電商,其他互聯網,甚至非互聯網行業的領頭者,通過壟斷的話語權損害合作者利益的現象,也將“遍地開花”。平臺采取“二選一”的套路,讓品牌和廠商不得不做出妥協,最終可能會導致供應鏈底端的實體經濟和消費者利益受損,更會對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造成不良影響。

電商平臺“二選一”潛規則大行其道,也是對施行近半年的《電子商務法》的撻伐。大量專家指出,《電子商務法》落地實施以來,一直未有明確案例,究其原因,取證難無疑占據較大因素。一方面,處于弱勢地位的商家往往囿于平臺的強勢地位不敢發聲;另一方面,被排斥的其他平臺礙于各種因素不便請求行政或司法機關介入調查。因此,格蘭仕對天貓“二選一”潛規則的“硬杠”,一定程度可能推動《電子商務法》的落地實施。

監管部門此時啟動“網劍行動”,加強對電商平臺的監管,有利于約束企業行為,對防范部分電商企業利用行業領頭者的競爭優勢,開展不正當競爭,將其拉回“服務者”的定位上有積極意義。同時,監管行動也是一次對《電商法》的有效科普,對維護《電商法》的權威具有正面意義。

2.品牌廠商需擺脫單一渠道依賴,打造私域流量

格蘭仕和天貓的糾紛,淺層次看主要由天貓將格蘭仕視為拼多多掀起價格戰的“幫兇”引發,但歸根結底,還在于平臺和商家之間話語權的不公平。

當下,電子商務的高速發展,逐步蠶食傳統零售業,品牌對電商平臺的依賴性逐步加深,電商平臺成為品牌營銷新的增長點,甚至唯一增長點。由此導致了“品牌知名度越高的消費品商家,對電商平臺依賴越嚴重”畸形現象的產生。
隨著天貓等大電商平臺對品牌電商命門的牢牢掌控,品牌不得不依附于電商平臺,遵從電商平臺一系列不平等條約,以求得發展,乃至成為“為電商打工的群體”。長此以往,品牌只會越來越被動。因此,品牌必須努力開拓新渠道,積極打造由品牌自由掌控的私域流量,以擺脫電商平臺對利潤的擠壓,逐步形成多渠道出單的百花齊放局面,而不是依賴單一渠道銷售,導致被動挨打。在這一方面,小米為商家線上銷售模式的轉型升級提供了優秀的案例,在兼顧各平臺小米旗艦店之余,還上線了自有電商平臺,打造私域流量。如此,一方面即便脫離電商平臺,商家也可以保證銷售的基本穩定;另一方面,也可以此倒逼電商平臺反思自身行為,平衡商家與平臺的關系。